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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火热出炉!建领城达学习研讨快马加鞭!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19-08-09  作者:建领城达所

    8月8日下午,针对最高法院最新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会议纪要》”),建领城达组织全所青年律师及助理举行了学习研讨会。主任周吉高律师指出,学习研讨包括《会议纪要》在内的各项司法文件,既能结合自身承办案例深化理解、对案件承办有所助益,也能培养青年律师及助理的批判学习能力,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专业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学习研讨会中,各位青年律师及助理针对公开征求意见说明以及《会议纪要》涉及民刑交叉的相关条款开展头脑风暴,提出各自的想法与意见。

    针对《会议纪要》的自身合理性及公开征求意见说明,李瑞升律师提出,以调研收集的问题作为《会议纪要》的部分内容并针对《会议纪要》公开征求意见,明显有违“会议纪要”的一般内涵,且将《会议纪要》作为法官在具体法律适用和说理论证时的依据、用于统一全国法院的裁判思路并约束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实际已将《会议纪要》作为司法解释进行适用。

    针对《会议纪要》涉及民刑交叉的若干条款,靳李玲律师(实习)结合自身参与承办的案件,对民刑分别审理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解读,并指出第121条特别列举的5项情形实与该条文首的原则性规定存在差异,从逻辑规范的角度应当分款而置。

    随后,围绕事务所承办的具体案例,李瑞婷、李越、涂星宇、李品雅等律师及助理就“同一事实”的认定与“法律关系”认定的关系提出了各自的不同看法。周吉高律师指出,认定是否属于“同一事实”,应当关注事实所涉及的主体是否同一,更应结合法律关系进行判断,不能脱离法律关系讨论法律事实。

    因《会议纪要》篇幅较长但时间有限,本次学习研讨会仅针对《会议纪要》的部分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与研讨,建领城达将继续组织青年律师及助理对《会议纪要》其余条款组织研讨学习。由于近半数条款均与建领城达所承办的争议案件及非讼服务相关,且《会议纪要》大多数内容均系解决司法规定不明确的疑难、复杂、新型问题,建领城达计划在深入研讨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