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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纳鉴定报告意见,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建领城达合伙人王凌俊、李瑞婷律师成功代理某施工合同纠纷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19-11-18  作者:建领城达所

    2019年11月,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王凌俊、李瑞婷律师成功代理某施工合同纠纷,法院最终未采纳鉴定报告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某施工总承包商因与挂靠人出现经济纠纷,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挂靠人返还超付工程款,为达到不向下游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又以分包商与挂靠人存在恶意串通为由,将分包商追加为共同被告,要求就超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并申请了司法会计鉴定,鉴定意见认为超付1700余万元。

    在本案中,我方作为分包商的代理人面临作为第一被告的挂靠人已经被刑事羁押,无法到庭还原其与原告之间真实财务往来的不利局面

    对此,本所律师一方面通过关联案件的证据和裁判结果来证明分包商不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从避免“以鉴代审”的角度,对鉴定报告进行了详细质证,提出该报告中认定的部分已付款金额缺乏证据证明或与原告的庭审陈述相矛盾,不具有真实性,应当扣减,故不存在超付。

    最终,法院未采纳该鉴定报告的意见,认定不足以证明存在超付事实,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