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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团队周吉高律师获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专业资格

信息来源:  时间:2009-10-14  作者:周吉高律师团队
 

    2009年10月13日,经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资格初审、专业资格认定两轮筛选,本团队周吉高律师在众多报名者中脱颖而出,作为新一批的12名律师之一,通过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同期通过认定的还有陶武平、鲍培伦等知名“东方大律师”。


    【背景介绍】

    2008年以来,上海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海市国资委与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市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的若干意见》、《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筹备组建了“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以及“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人才库”,积极做好外部董事选聘工作。
    外部董事制度,本意在于避免董事成员与经理人员的身份重叠和角色冲突,保证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层进行公司决策和价值判断,更好地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而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为相关企业所聘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解释,外部董事的职权为:对经理人员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选聘经理人员;行使对重要子企业的国有股东权利;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从2004年起,国务院国资委在央企开展了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工作。目前,宝钢集团、神华集团等19家中央企业按照《公司法》开展了建立规范董事会试点,17家企业的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3家企业进行了外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探索。
    而在去年9月,上海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选择部分市管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外部董事制度”。此后,在这一意见指导下,11月24日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委联合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聘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选,拉开了外部董事试点的序幕。
    为此,上海专门组建了“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经过资格初审、专业资格认定两轮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人才库”,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进行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