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建筑房地产法律评论

本团队为实际施工人代理一起标的额为近3000万元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信息来源:  时间:2009-12-22  作者:周吉高律师团队
 

200910月,本团队受某大型施工企业委托,为其与某建设单位(发包人)以及某总包单位(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专项代理服务,并已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涉及实际施工人能否向建设单位(发包人)主张权利的重大法律问题,经过律师研究,发现本案涉及工程转包,在工程转包的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发包人)在欠付总包单位(承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法律责任。基于这一基本法律关系判断和分析,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将某建设单位(发包人)和总包单位(承包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并依法查封了建设单位(发包人)的财产,保障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利益能够得以切实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