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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审代理律师推荐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为某台资企业提供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代理服务

信息来源:  时间:2011-12-16  作者:建领城达所

某台资企业于200912月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和建筑材料超额使用为由,向江苏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该中院审理两年后做出一审判决,驳回该台资企业的全部诉讼请求。

考虑到该案案情复杂以及专业性很强,经一审代理律师推荐,该客户于201112月与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二审律师代理聘请合同,期望王利律师、周吉高律师凭借丰富的建设工程专业代理经验,维护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