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本所与某大型冶金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本所俞光洪、范升强律师为其某一带一路工程项目纠纷提供仲裁代理服务。
此次系争工程系沙特某地一大型油罐建设项目,不仅专业性强、时间跨度较大,而且其工程管理模式与国内差异巨大,其中工程款的请款与支付、日常工作联系单等均十分庞杂,在一带一路建设工程中极具代表性。
结合以上情况,本所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本案事实固定、证据组织等都具有相当难度,必须要突破国内建设工程诉讼或仲裁的固有代理思路及模式。目前,通过仔细分析与整理,本所律师已完成上千页仲裁材料的梳理及组织工作,案件正在顺利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