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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领城达所承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仲裁实务研讨会在沪召开

信息来源:建领城达所  时间:2016-09-29  作者:

2016年926日下午,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主办、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仲裁实务研讨会在同济大学召开。本次会议也是中国仲裁周在上海地区的重要活动之一。来自中建系统、中冶系统、中交系统、中船系统、中铁系统、中电顾问系统、中国核建系统、上海/浙江省级施工企业集团等的企业法务高管、行业协会代表、资深仲裁员、院校教授、律师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上,贸仲委上海分会秘书长高菲、同济大学副校长吕培明及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分别致辞。周吉高律师指出,“一带一路”战略为建筑施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挑战。企业应当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外承包国际工程完全不同于国内承包工程,管理思路要发生质的变化;二是要做好风险评估与管控措施,包括宏观上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与社会环境等,以及微观方面的境内外审批许可、材料设备采购、出口、劳动力、分包商、外汇、融资、担保、保险等;三是要适应国际纠纷的处理思路,重视合同与国际惯例。


研讨会分三个议题环节:“一带一路”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新视野、代理“一带一路”工程案件的新要求、走出去企业如何防范“一带一路”工程法律风险。高菲秘书长、国际商会上海代表处黄一文分别介绍了贸仲委、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建设工程仲裁案件情况以及提高仲裁独立公正性、加快仲裁效率的措施;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冰老师分析了PPP模式的合同性质,并对救济途径提出了解决思路;周吉高律师以工期纠纷为视角分享了律师代理国际工程仲裁案件的经验,国内外不同的裁判思路、不同的证明标准会导致“同案不同判”,值得业界人士重视和思考;上海建工集团企管部、法务部总经理许海峰、上海隧道股份法务部副总饶师昭从企业角度分别探讨了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若干法律风险问题及国际工程合作施工争端解决机制。其他演讲嘉宾都做了精彩发言,最后会议问答环节,参会代表与演讲嘉宾交流互动,研讨气氛热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仲裁院长  高菲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浦东分会  张晨阳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朱冰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部总经理  许海峰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饶师昭





问答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