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俞光洪律师、李品雅实习律师组成的团队成功为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提供代理服务,阻却了发包方恶意申请先予执行要求承包方退场的请求,并顺利实现了承包方工程款债权。
案涉项目位于安徽省某地级市,是当地政府重点超高层地标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双方对进度款支付、索赔办理等事项产生争议,导致案涉项目停工。停工后,发包方向基层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利用新冠疫情期间政府“复工复产”的行政要求对法院施压,意图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强制承包方退场。后承包方向中院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逾期利息等近亿元。
先予执行案件中,涉及合同解除案件诉讼标的额以及级别管辖的确定、管辖权异议期间能否先予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满足先予执行条件等多个争议焦点。代理律师结合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最高法院司法文件及案例,充分论证了该项目不符合先予执行退场的要件,并自今年2月份开始,在疫情防控最为严峻期间,频繁前往当地与法官、行政部门沟通,最终成功阻止了该案的先予执行,为工程款结算案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先机。
工程款结算案件中,代理律师代理客户迅速申请保全了发包方可预售的全部房产;诉讼中,从承包方利益出发,代理律师对商业、住宅综合体是否属于必须招标项目、合同效力、多份合同结算等争议问题据理力争,同时积极与案件主审法官沟通,为案件和解谈判创造机会。最终,发包方与承包方达成和解,代理律师在实现承包方工程款债权的同时,还使得发包方撤回了先予执行案件的起诉,保障承包方免于承担工期等违约责任,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承包方的利益。
近年来,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施工单位越来越多地面对发包方恶意申请先予执行、先行判决、强行退场等,经常陷于被动地位。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通过深入研究相关规定及实践操作,在协助施工单位应对此类困境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最大限度地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