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吉高律师和靳李玲律师代理某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程结算款及质量纠纷二审案成功获得改判。
该案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接受代理后,两位律师重新梳理案件证据、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调整代理思路。在法律适用方面,以质量缺陷/违约责任与保修义务的区分作为核心代理思路,提出案涉工程提前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应视为质量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届满,即使存在质量问题,也属保修义务范围,不得再主张质量违约责任以对抗工程结算款请求;在工程专业方面,结合相关行业规范,向法院阐明屋面工程不属于主体结构,并详细论证司法鉴定意见系对使用七年之久的屋面板和玻璃丝棉现状的鉴定,不能证明施工当时质量不合格。
最终,二审法院接受了代理律师的意见,认定施工质量合格,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发包人的拆除重作请求,并判令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款。
该案历经四余年诉讼程序,终获二审改判。这一改判结果不仅帮助施工企业收回工程结算款,还避免了拆除重新施工所产生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帮助其挽回了业内声誉。该施工企业客户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对建领城达代理律师的专业表示高度认可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