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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某工程公司提供码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4-09  作者:建领城达所

20082月,上海某工程公司承建江苏某钢管公司的码头工程。2009年,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内容后,建设方却以该工程基地发生权属争议为由,拖延结算工程款。

201112月,上海某工程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建设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等。

因码头工程案件专业性较强,上海某工程公司特聘请上海建领城达律师事务所周吉高律师、阚蓉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希望凭借两位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诉讼经验,来帮助应对此大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